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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叫诉讼欺诈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1 11:30:52    

诉讼欺诈,也称为恶意诉讼或诉讼诈骗,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,骗取法院裁判,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。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正审判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,而且严重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。

具体来说,诉讼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:

无中生有:

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,伪造证据,如借条、还款协议等,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害人履行“债务”。

死灰复燃:

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。

冒名诉讼:

行为人冒充他人提起诉讼,或者使用他人的名义进行诉讼。

无因诉讼:

行为人提起没有实际法律依据的诉讼,企图通过诉讼手段达到非法目的。

伪造证据或指使证人作伪证:

行为人在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,诈取法院裁判。

诉讼欺诈的后果是严重的,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,还破坏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。因此,各国法律都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司法监督来防范诉讼欺诈的发生。

建议在司法实践中,应加强对诉讼欺诈行为的识别和打击力度,提高司法人员的警惕性和专业水平,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得到有效维护。同时,公众也应提高法律意识,避免成为诉讼欺诈的受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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