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票拒付诉讼的时效期间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:自出票日起六个月。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: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。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: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。因此,针对支票拒付的诉讼,如果持票人选择起
轻伤证据包括以下几类:物证:与案件直接相关的物品或痕迹,例如血迹、伤痕、作案工具等。书证:包括医院的病历、检查记录、影像资料、伤情鉴定报告、报警记录、笔录口供等书面材料。证人证言:目击者或知情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,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过程和具体情况。被害人陈述:被害人对自己受害情况的描述,能够证明被害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