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地审理通常是为了确保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防止因地方权力结构、人际关系等因素对案件审理产生不当干扰。以下是异地审理的主要原因:防止审判干扰:异地审理可以有效排除和预防来自地方权力结构的干扰,确保司法独立。高官职务犯罪:省部级高官的贪腐案件通常跨省异地审理,厅局级干部的则省内异地审理,以减少地方
构成骚扰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身体或语言行动进行冒犯或侮辱:在他人非自愿的情况下,通过身体或语言行动进行冒犯或侮辱的行为被视为骚扰。故意干扰他人生活: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关键,必须存在故意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。例如,频繁地拨打电话、发送短信或社交媒体消息,且内容可能涉及不当言论